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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/12/22 基督徒与心理问题问题一:一个人能否因为是基督徒的缘故,就能一生都保持平静的心境? 那么,到底作基督徒有什么好处呢?基督徒的好处就是:我们有一位爱我们的神,同时也是我们的天父,作随时的帮助。换言之,信徒有一个取之不竭的助力泉源,是非信徒所没有的。神的确应许要帮助我们,但祂没有答应为我们直接除掉问题,医治疾病。 使徒保罗在林后六章里说:「似乎忧愁,却是常常快乐的」主耶稣在世时也是常有忧愁;因此,我们应该有个正确的认识,在今生我们会有苦难,但神是我们的帮助,他若不亲自为我解除痛苦,就必定会赐我恩典,忍受人生的难题。 问题二:基督徒如果有心理冲突,是否不正常或表示有罪? 冲突之所以成为不正常,在于犹豫不决。如果两种动机不能放弃其一,结果是冲突无法解除,从而助长了冲突带来的挫折和紧张,如果无限期的拖延下去,就会引起神经质。此外,把冲突埋在下意识里亦非健康之道。再如动机的实现,若是超乎个人能力范围的话,当然也是不正常的现象。冲突本身不是罪,内心欲求的对象可能是罪恶的,是神所不喜悦的。我们仍然应该把所思和所行的分开来,毕竟这两者是有差别的。 圣经的原则在于看重我们的行为,然而也不可轻视思想,因为思想是行为的先躯,基督徒不可不慎思。神并没有要求我们的思想永远圣洁得一点都没有人性的味道,然神希望我们善于有意识地控制我们的思想动机,从圣经的原则里,去解决我们的冲突。 问题三:圣经所要求基督徒的行为标准,从心理学的立场看,是否不自然或不健康? 兹以性和发怒为例,来说明圣经并不如一般精神医学家和心理学家所想象的不自然。圣经并没有教导性是罪恶的,它说不正当的性行为才是不对的。希伯来书十三章四节:神不但没有谴责性,反而尊重那些因婚姻而发生的性关系。无论从心理学和圣经的立场而论,夫妻配偶是最健康的性行为对象。 同样的,圣经也没有教导发怒是不对,只是不公义和不合理的怒,以及不恰当地表达怒才是神所禁止的。以弗所书四章二十六节,原文的含义还表示神鼓励我们应有义怒,但同时也警告我们不可因怒而犯罪,并且要有所节制。 从以上两例来看,圣经对人类神经质最有关联的两种原始动机,毫无不自然、不健康的压抑。倒是一般所谓虔诚的信徒,往往把圣经的含义解释得过于严谨,以致使它的本意被误解了。 引用通告 (3)此日志的引用通告 URL 是: http://calven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CECD48C3FC9C612B!1075.trak 引用此项的网络日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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